第 36 章
林正浩等了半日,才看到周子璋走了出来,见他神情有些恍惚,还真不知道那位神神叨叨的唐先生到底跟他说什么,显见这书呆子是听进心里了。林正浩阅人无数,唐奉儒摆出这幅高深莫测的款在他也不过尔尔,并不觉得有多了不得。至于唐奉儒说他的“知足”一句,在林正浩看来,这不过是看相之人惯用的模棱两可话语,没有多少实际参考价值。而且私心里,林正浩并不太喜欢唐奉儒这类人物,因为你摸不透他,充满神秘色彩,完全无法遵循理性和常理来揣度,更重要的原因,是他看出周子璋对这个人神情不太正常——他乍然见到唐奉儒那种表情,与其说震撼,不如说惊吓,一双藏不住心思的眼里明明流露出惶恐,不用看,那双手肯定藏在桌子底下不自觉地颤抖——也只有他才以为别人没看出来,林正浩轻轻摇了摇头,也就是这种害怕却强作镇定的模样说不出的可人疼,他才舍不得当着人面刨根问底。
现在倒好了,周子璋自出来以后,吃也吃得心不在焉,眼神飘忽,跟他说话也答非所问,都不知道那脑袋在想什么。林正浩有些担心,终于忍不住斟酌着说:“子璋,相术这种东西,无需太过较真,命数就算有,却也是事在人为的成分居多。所以,唐先生说什么,只当一个参考即可,知道吗?”
周子璋脸上微微一红,低声说:“我知道,”想了想又说:“对不起。”
从这个角度看过去,周子璋柔顺的样子真是赏心悦目,林正浩微笑起来,情不自禁伸出手去,搭在他手背上,瞬间察觉那手想挣脱,林正浩立即加重了力道,不由分说牢牢握住,他做事从来进退有度,火候拿捏得当,这时候脸上带着温柔的笑,柔声说:“烦恼什么都不要紧,告诉大哥,我来解决好了。”
周子璋果然睁大眼睛看着他,流露着感动,满眼波光潋滟,仿佛风吹涟漪,令人不觉沉迷,林正浩觉得自己今天有些忘情了,他拉起周子璋的手,放到唇边,吻了下去。
周子璋的脸立即变得更红,连身子都在微微颤抖,脸上流露出痛苦和挣扎。林正浩知道,周子璋这时候一定在进行思想斗争,但他是什么人,为人虽谦和有礼,可上位者该有的杀伐决断一样不少,眼光也毒,知道什么时候该维持温柔君子风度,什么时候该出狠手速战速决。他没再迟疑,匀出一只手,将周子璋整个抱入怀中,捧着他的脸,额头抵住额头,深深看进他的眼睛,喟叹说:“跟我在一起好不好?嗯?不是很难的。”
周子璋眼中蒙上水雾,绝望地摇头,下一秒钟就开始挣扎,林正浩岂容他逃脱,双臂用力,圈紧他,压住他的肩膀,加重语气低喝:“子璋,子璋,不怕,没事的,我真的喜欢你,真的很喜欢你……”
周子璋表情现出迷茫,林正浩抓住时机,板着他的脸吻了下去。一开始他只是为了制住这个人,并没有过多感觉那嘴唇亲起来什么感觉,所以需要技术的成分比**还要多,但唇与唇缠绵悱恻着,林正浩渐渐觉得连心都升腾起来,感觉不是一般的好,不是说周子璋的唇质感如何绵软,而是仿佛通过嘴唇这么亲近,这个男人逐渐在自己怀里真正软化下来,真正将自己的内心,悄然向自己打开,林正浩在此刻确乎明白,周子璋是对自己动心的,毫无疑问,不然这个男人不会反应这么可爱,这么诚实,同时,又这么惶恐无助。矛盾得很,可是又很明白,就是这样才令林正浩心动不已,他感到一种久违的柔情,于是更加温柔地对待周子璋,施展出所有知道的知识,吻到对方喘息不已,整个人服帖在自己怀里。
林正浩不知道的是,这个吻,是周子璋长这么大真正意义上的初吻。他跟霍斯予不知道上了多少次床,霍斯予也没少亲他,但在周子璋看来,那就是一种掠夺,一种肆虐,宛若屠宰场的工作人员拿着红章往生肉上盖戳,没有什么实质意义。而自己被动承受过的那些吻,与其说是一种亲密,不如说是一种妥协,连身体都被那个混蛋随意摆弄成各种屈辱的姿势,亲嘴又算得了什么?其实,剥夺掉人类赋予这些亲密动作的所有意义,这也就是两具身体互相触碰的一种方式而已,说穿了又怎么样?
但林正浩不同,林正浩对他来说,代表着心中隐约作痛的渴望,代表着自己终其一生无法望其颈背的高雅和清洁,他就像上帝,只需轻轻一挥,就重新赋予了你关于这些肢体动作的意义,包括拥抱,包括亲吻,包括脸颊贴近脸颊,手指纠缠手指,这些动作突然之间,又重新有了它们的神性色彩,甚至比原本能够理解的更美更好,更令你感动到全副心神都在微微颤抖,更让你明白,原来灵魂这种东西是真的存在的,你总在无视,你刻意逃避,你把自己变成物品,你用日常最琐碎的平庸去掩埋它,你不敢听不敢看不敢想,可只要这个人一吻,你却又能准确无误地感觉到它,从你的嗓子眼,从你的血管里,哭泣,痛楚,撕裂。
控诉你将它弄得多么肮脏,多么可鄙。
周子璋近乎狼狈地推开林正浩,在他满脸诧异之时泪流满面,已经没办法再撑下去了,再跟这个男人在一起,他早晚会疯掉不可。原本以为可以麻木的神经现在都苏醒了,原本以为可以忘却的羞耻感和价值观现在全部回归了,怎么办?一个一旦知道人该怎么活才叫作有尊严有希望的人,如何还能继续在沼泽中踯躅?一个一旦明白爱是如何珍贵和值得付出所有的人,怎么还能将自己投掷进一场肮脏的□□易?周子璋泣不成声,却无法再说一句,只能走,像条丧家之犬一样,仓惶而逃。
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跑出那里,接下来的一切就如一场三流的肥皂剧剧情,可你却在用最真实的痛彻心扉经历这个恶俗情节。他拦住一辆的士,坐进去报出F大的地址,车子开出去时,他回头正看见林正浩外套也来不及拿,穿着衬衫就这么追了出来。他啃住自己的手背,闭上眼,感觉到眼泪就这么直直掉下来,没法不哭,那是他迄今为止,唯一动过心,想好好去爱的人啊。这样的人会关注到自己,会对自己好,会一样喜欢自己,本来就像一个奇迹,可现在奇迹出现了,你却只剩下这么一条黑道可以走,人生怎么就这么难?怎么就他妈这么难呢?
他浑浑噩噩,靠在椅背上,脑子里全是跟林正浩相处的点滴,东西很少,能供回忆的细节很少,可是对一个穷惯了的人来说,已经够好够多了。那个人怎么遇上,怎么相识,怎么温柔,笑起来什么样,对自己怎么好,他都记住了,他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,就是记性好,记不住就每天温习一遍,把它们弄成吃饭睡觉一样非做不可的事,这样就够了,真的,多少年前,他妈教过他做人要知足,他那时候不知道这其实是穷人一种不得已要逗自己高兴说辞,但现在知道了,他不得不承认,这法子还真不错,不然,这么操蛋的人生,你怎么捱下去?
F大到了,他让司机开进校门,开到宿舍区,付钱的时候,他已经擦干脸上的眼泪。S市太大了,人冷漠成了一种惯例,感谢这种冷漠,那司机顶多奇怪地看他几眼,却没多问,只是公式化地找了钱,问他要不要票,周子璋摇摇头,打开车门走了下来。
他一抬头,错眼看见路边停着一辆眼熟的凯迪拉克,车门一开,一个衣着笔挺,神情傲慢的年轻人带着嚣张的痞笑跨出来,看看他,居然难得好脾气地招招手。周子璋机械般迈步过去,霍斯予一把扯过他的胳膊,亲热地将他抱入怀中,使劲搂紧了,这才放开,改为搭上他的肩膀,笑呵呵地说:“宝贝儿,可想死我了,快,咱们赶紧回去,大干三百回合。”
周子璋惨淡一笑,任他拉着往车里塞,就在此时,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刹车声,随后,林正浩的声音尖利地传来:“子璋,周子璋!”
周子璋心头大震,脸上迅速褪去血色,长久以来,他最恐惧的一幕终于发生了,他抖得不可自抑,咬着唇,主动往霍斯予车子里钻。
哪知此时肩膀一沉,却听见霍斯予的声音冷得能掉出冰渣来:“呦,这不是林总裁吗?叫你哪,躲什么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接下来两天不更,某水存文,v文的时候连更三章。
接下来会更精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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